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北京市医疗机构环境清洁卫生技术与管理规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消
毒技术规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给出的原则起草。
本规范由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提出。
本规范的起草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医院、北京朝阳医院、煤炭总
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北京和睦家医院、杭州市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美诺中国。
本规范的起草人:武迎宏、钟秀玲、王萍、倪晓平、蔡虻、邵文博、袁小宁、
刘坤、沈雪莲、裴红生、孙睿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机构环境与物体表面清洁的基本要求、清洁方法、清洁的
强度与频次、清洁质量的监测和管理等。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为医疗卫生机构提
供环境卫生清洁与保洁服务的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
GB 15982-201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WS/T 311-2009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2009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院感染管理方法(2006) 卫生部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 卫生部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2009) 卫生部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 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标准预防 standard precaution
标准预防的基本内涵是针对医疗机构中所有患者及其血液、体液、排泄物、
分泌物,无论是否被确认具有感染性,均视其具有感染性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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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环境清洁 environmental cleaning
指消除无生命环境表面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3 清洁单元 cleaning unit
清洁实践中应以一位患者为单位,包括邻近该位患者与诊疗有关的设备和家
具表面视为一个清洁单元。
3.4 高频接触表面 high-touch surface
高频接触表面是指被患者、医务人员和来访者的手频繁接触的环境和物体表
面,如床栏、床边桌、呼叫按钮、设备开关与调节按钮等。
3.5 环境表面 environmental surface
是指医疗机构内部的建筑装修表面,如墙面、地面、窗台、玻璃窗、门、卫
生间台面、卫浴洁具、淋浴室隔断等。
3.6 物体表面 object surface